晚潮|多事始知田舍好——宜兴寻访苏东坡之四

[热点] 时间:2026-05-11 20:05:55 来源:通宝网 作者:焦点 点击:39次

潮新闻客户端 钱江湾

在东坡书院,我看到一组木雕版的多事东坡“东坡在宜兴”故事,其中有一则叫“焚契还宅”。始知看后我对他在宜兴买田的田舍过程忽然生出了浓厚的兴趣。

宋仁宗说杭州“地是好宜湖山美,东南第一州”,兴寻那宜兴田价应该比杭州便宜许多吧。访苏不少人考证过苏轼每个时期的晚潮年收入,这些钱够他买好几处田宅吗?多事东坡还有,他全家到底有多少人,始知非得置办好几处才行?田舍带着这些疑问,我开始一点点梳理他在宜兴买田的好宜来龙去脉。

(一)

宋朝的田价,史料里零零碎碎,访苏很难找到精确的晚潮数字。不过可以从几个侧面来比一比。据《宋会要辑稿》记载,北宋中期两浙路的田地,上等好田每亩大约两三贯到五六贯不等。杭州作为“东南第一州”,又是两浙路治所,地价肯定偏高。苏轼在杭州做通判和知州时,对当地田价应当心中有数。

宜兴虽然也属两浙路,毕竟只是常州下属的一个县,地价自然要便宜不少。有学者估算,同样质量的田地,宜兴大约只有杭州近郊的六七成,甚至更低。苏轼选择宜兴而不是留在杭州附近买田,经济上的考量恐怕不轻。

他被贬黄州五年,收入锐减,虽然元丰七年改为“检校尚书水部员外郎、团练副使,不得签书公事”,俸禄有所恢复,但毕竟不是正任官员。加上他在黄州就过着“垦辟荒棘”的日子,积蓄估计非常有限。之所以能在宜兴陆续买下数百亩田、几处宅院,靠的不仅是后来已逐步恢复的俸禄,想必还有亲朋好友的资助和借贷,这在当时的士大夫中也是常有的事。

从人口账上看,苏轼要养活的,可不是一家人。元丰七年他从黄州出来时,身边有继室王闰之,有朝云,还有儿子苏迈、苏迨、苏过,苏迈当时已经结婚并有不止一个孩子,再加上几个使女和仆从,少说也有十几口人。除了直系亲属,他还常常接济一些穷亲戚和故旧。宋朝官员工资虽说不低,但也经不住这么铺排。

他在《阳羡帖》里说“未足伏腊”,伏腊是夏冬两季的祭祀和开销,说白了就是不够一年花销。所以他后来又添了一个小庄子,岁得百石粮食,这才勉强凑合。他在宜兴买下的那几处田产,加起来数百亩,按宋代中等产量估算,一年收成大约能养活二三十口人。算起来,刚刚够用,谈不上宽绰。

(二)

据南宋韩元吉在苏轼的曾孙《苏岘墓志铭》中记载:“始文忠公爱阳羡山水,买田欲居,仅田数百亩,屋数楹也……”

南宋周必大亦记载:“昔东坡买田阳羡,凡九百斛,三子之裔共享之,故子孙居此。”可见苏轼在宜兴置办的田产并非一处,而是陆续购得,总规模约数百亩,折算成产量约为九百斛。

具体来说,他那些田产主要有这么几处:

在张渚镇黄墅村曹家庄,大约两百多亩。这是苏轼托同年单锡帮忙找的。他还跟单锡一起到黄墅村步田,跟卖家曹潜夫吃了“买田成交酒”。可后来曹家反悔了,为这处田产纠缠了八年官司。苏轼虽然最后赢了,却还是按原价把田退了回去。这头一桩,就够折腾的。

还有一处,在许墓山下或者阳羡深山里头,离城大概七十里地,也是几百亩。元丰七年到八年间,靠蒋之奇、滕元发、宜兴知县李去盈这些人帮着张罗才买下来的。他还托徐得之去经办景纯家的田。元丰八年,他又添了一个小庄子,一年能收百石粮食。

再是,在滆湖南岸。《舆地纪胜》上写:“东坡别业,在宜兴县滆湖,去县四十里。”

另外,他还在丁蜀镇蜀山南麓、画溪河东岸修了住处,就是后来东坡书院的前身,当时叫“东坡草堂”或“东坡别墅”。

苏轼买了田宅后,毫不掩饰自己的喜悦之情,在给友人王巩的信中说:“近在常置一小庄子,岁可得百石,似可足食。非不知扬州之美,穷猿投林,不暇择木也。承欲一相见,固鄙怀至愿,但不如彼此省事之为愈也。”

在给秦观的信中说:“某宜兴已得少田,至扬附递,乞居常,仍遣一侄孙子赍钱往宜兴纳官,盖官田也。”

从这些零零碎碎的记录能看出来,苏轼买田是一块一块逐步推进的,从看地、谈价、筹钱,事无巨细,琐碎得很,虽然都是委托他人代劳,不是他自己直接完成的,但每一项都耗费心力,一点都不像是一个名满天下的大诗人干的活儿。可正是这些琐碎,才让人觉得他是真心实意要安家在宜兴。

(三)

东坡买田没有想象的那般诗意,琐碎里甚至带着几分辛酸,背后都隐藏着一段故事。这些故事,或许更能让我们看清一个真实的、在人世间辛苦经营的苏东坡。

最早那次,托单锡在黄墅村曹家庄买那两百多亩田,酒也喝了,约也定了,卖家曹潜夫却翻脸不认账。这一闹就是八年。苏轼身在他州,想管也管不了,只能托人来回周旋。最后虽然官司赢了,他却没强占,还是按原价把田退给了人家。八年纠缠,一场空,田没拿到,心力倒搭进去不少。

但这并没有让他打消在宜兴安家的念头。元丰七年到八年间,在蒋之奇等友人帮忙下,他又陆续在许墓山下、阳羡深山里和滆湖南岸买了田。一处一处地找,一点一点地添,东坡真像个持家的农夫,精打细算着过日子。

最出名的一次波折,是在建中靖国元年(1101年),那是苏轼生命里的最后一年。

他从海南遇赦北归,路过宜兴,还是放不下在这儿安家的念头。他的学生邵民瞻帮他寻了一处宅子,在宜兴余境、闸口一带的永定里南村(万金乡),要价五百缗。苏轼把家底儿都掏出来买下了,心里头高兴。

可一个月夜,他跟邵民瞻散步到一个村子,听见一位老妇人在那儿哭得伤心。一问才知道,老妇人说:我家有一栋上百年的老宅子,被没出息的后辈卖给了别人,如今我连个落脚的地方都没有了。

苏轼再往下问,原来那宅子,正是自己刚买下的那一处。他二话没说,当场取出房契,当着老妇人的面烧了,把宅子归还给她,分文不要。老妇人转悲为喜,千恩万谢。苏轼呢,带着邵民瞻,另找地方安身去了。这就是宜兴到现在还流传的“焚契还宅”的故事。后来邵民瞻帮他在滆湖塘头村前又置了一处宅院。

这个故事的来源主要是南宋中叶人费衮《梁溪漫志》中的记载。我根据各方史料的分析,很可能是时间有出入,不大可能是北归到常州途中的事,因为此时苏轼已染病在身,距离世很近了,我想更大的可能是苏轼为邵民瞻家手植海棠之时,即公元1084年前后。

东坡买田阳羡,不光是图田产本身,而是为了一个能让心放下来的地方。他在阳羡规划家园时,曾表示“欲买一小园,种橘三百本,筑亭曰楚颂”,心慕屈原《橘颂》。这表明他选择阳羡,还有更深层的精神寄托:借太湖的橘联想屈原行吟的洞庭湖,以追慕屈原的高洁品格,使得“买田阳羡”超越了简单的置业行为。

当那处宅院跟一个老人的眼泪搅在一起时,他宁可不要。他颠沛流离了大半辈子,最懂得什么叫“无家可归”。一个吃过苦的人,不忍心让另一个老人吃苦。

(四)

去宜兴博物馆,想看看那件著名的《阳羡帖》。可惜的是,这件宝贝去年曾在宜兴展过一次真迹,我去的时候早已经回到抚顺博物馆了。

我虽然没见着真迹,但在展板上读到了原文,那种平平淡淡里藏着深情的样子,跟他诗文里的味道是一样的:

“轼虽已买田阳羡,然亦未足伏腊。禅师前所言下备邻庄,果如何?讬得之面议,试为经度之。及景纯家田,亦为议过,已面白得之,此不详云也。冗事时渎高怀,想不深罪也。轼再拜。”

信札全文只有68字,苏轼在信中向友人钱济明表示,虽已购田,然不足以供养家计,故请托对方代为再寻田产。帖里提到“景纯家田亦为议过”,景纯就是刁约,说明苏轼曾托徐得之去商量买刁约家的田。这封信写于元丰八年(1085年)前后,正是他准备第二次买田的时候,语气平平的,透着一股认真劲儿。

早在熙宁七年(1074年),苏轼在镇江一带赈灾时,就写过《景纯见和复次韵赠之二首》,其中有这么几句:

人间膏火正争光,每到藏春得暂凉。

多事始知田舍好,凶年偏觉野蔬香。

溪山胜画徒能说,来往如梭为底忙。

老去此身无处著,为翁栽插万松冈。

经历了许多事情才知道田舍生活的美好,在凶险的年景中,野蔬的香气尤为可贵。溪山美景只能口头上形容,来回匆匆忙忙度日如织。年老时无处定居,只有扎根在万松冈上,才是自己的梦想。

东坡买田的周折很多,但最打动我的还是这个“焚契还宅”的故事。房契说烧就烧了,是那个老人的哭声让他心里过不去。这才是苏东坡:平和、善良,写在诗里是“多事始知田舍好”,做在事上,是宁可自己没房子住,也不忍心看着一个老人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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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责任编辑:热点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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